广东多友财税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学堂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_广东多友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市监注发[2022]102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

市监注发[2022]102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 2022-11-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 (厅、委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是实现个体工商户转让经营权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在成..

0769-23667080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市监注发[2022]102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热度:0

市监注发[2022]102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


市监注发〔2022〕102号           2022-11-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 (厅、委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是实现个体工商户转让经营权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关于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的规定,充分释放制度红利,现就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告知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向申请人明确告知两种方式的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和法律风险,尊重其自主选择,提供多样化服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可以与其他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的,按照原有方式办理。

  二、严格执行文书材料规范

  为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总局修订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 申请书》(见附件 1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 提交材料规范》(见附件 2) ,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试行) 》(见附件 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 料规范〉的通知》 ( 国市监注发〔2022〕24 号 ) 相关附件同步更新。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文书材料规范和办理方式要求,及时修改纸质申请书和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更新相关告知材料,确保规范、准确、快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要求,对变更前后的经营者进行实名验证。

  三、便利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变更手续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变更相关行政许可提供便利。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需要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行政许可业务的,要简化流程,及时受理、审批。要加强登记注册系统与相关行政许可系统的互联互通,及时推送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一窗受理、“办好一件事”等措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四、做好与税务部门的业务衔接

  按照《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结清个体工商户涉税事项后,再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对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或比照简易注销程序获取其税务事项结清情况的信息。暂不具备数据共享条件的,可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经营者变更后,及时将相关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

  五、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

  调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方式,是《条例》聚焦难点、痛点问题,回应个体工商户诉求的有效方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高个体工商户政策知晓度,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一线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了解掌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文书材料要求和操作方式,准确指导个体工商户选择适当的形式申请办理。

  六、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的实施情况、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对集中批量申请变更经营者、短时间内多次变更经营者、同一自然人受让多个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等异常情况,要加强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发现变更经营者涉嫌虚假登记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调查处置,或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地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登记注册局。

  联系人:登记注册局 吴凡 010-88650765

  附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pdf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1月15日



关闭窗口
上一篇:吴亦凡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6亿元,如何危害税收主权?
下一篇:认缴制下企业的税务处理

相关阅读

娄底税务:以税“惠”农 助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娄底税务:以税“惠”农 助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聚焦农业产业发展,以政策落实助农、以税费优惠兴农、以创新发展强农,以实实在在的惠农举措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注入动能。政策助农,精细服务强助力走进冷水江市铎山镇眉山村,映入眼帘的便是“漫山遍野”的葡萄树。一株株葡萄树在乡间梯田上错落有致,葡...

一文梳理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一文梳理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一文梳理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企业所得税中的税前扣除比例太多记不清?别着急!一文梳理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各种比例,快点转发收藏吧~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一文get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知识点
一文get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知识点

一文get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知识点问:我在为公司办理增值税申报纳税时,进项税额的凭证类型很多,有时候会搞错是否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如何进行判断呢?答: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正确进行抵扣非常重要,是否可以抵扣以及如何...

股权划转税务处理及涉税风险提示
股权划转税务处理及涉税风险提示

股权划转税务处理及涉税风险提示作者:杨金斗股权划转作为企业兼并重组的一种较新的方式,因其便捷、实用、税收成本低等特点,越来越多的集团企业通过股权划转来实现企业资源重整、结构优化,值得税务人员重点关注。本文以笔者近期调研的某集团企业股权划转为例,就股权划转中涉及的税种税务处理及税收风险进行探析。一、股...

官方微信公众号

总部0769-23668115

东莞市南城区高盛科技园南区A座2楼201-204

东城分部0769-23668115

东莞市东城街道伟民路50号113室

南城分部0769-23667080

东莞市南城街道隆溪路2号1栋201室